第(3/3)页 这姑娘十七八岁了,却还是目不识丁啊。 他低头便见李莫愁眼睛朦胧一片,虽然神色有些抗拒,但却没有怎么挣扎。 一时间,列夫·坎窝德基的名言从殷歌脑海中冒了出来。 “你向往的林荫小路,其实每个清晨和夜晚都挂满了白霜。” 便在这个时候,只听曲非烟叫道:“殷哥哥,我做好饭啦!快来吃饭。” 李莫愁从他怀里挣脱了出去,像只受惊的小兔子。 殷歌则是一脸的失望,有点后悔收了曲非烟这个电灯泡了。 你说你要是不吼这么一声,说不定今天老子就摆脱了处男之身了。 吃饭的时候,李莫愁已经恢复了正常,唯有在看向殷歌的时候,脸颊总会不自觉的一红。 殷歌则是如常地吃着晚饭。 “哥哥,我见你教姊姊武功教得很辛苦,于是做饭做得比往常快了半个小时,为了让你尽快吃到饭,我还是特意用热水煮的米饭。”曲非烟嘻嘻一笑。 “嗯,很好,我要奖励你。” “奖励什么?”曲非烟一脸激动。 “奖励你吃完饭去二楼把那些武学书籍都抄写一遍。”殷歌慢慢起身说道。 “……抄……抄写一遍?”曲非烟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了。 “这是奖励,好好抄写。” “哦。”曲非烟跟蔫了的茄子似的。 殷歌回到房间,盘膝而坐,驱去心中纷杂的念头。 虽然被曲非烟那一嗓子打断了他原本的动作,但不得不说,还是为他保住了人设(高人形象)。 就是怎么有种想敲死曲非烟的冲动? 唉,我的处子……哦,是处男之身,又保住了,真是可喜可贺啊! 很快,他便心若无尘,炼起气来。 与此同时,楼下的房间中,李莫愁坐在床边,呆呆地回忆着白天的经历。 想到自己不小心撞到殷歌怀里时,内心虽然羞涩无比,但竟然有过隐隐的期待。 甚至在离开殷歌怀中后,心中涌起了一股淡淡的失落。 淡淡的灯光照射在李莫愁脸上,嫣红一片,娇美无匹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