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它们都在笑着问我:喂,你要去哪?” “我翻遍了所有的口袋,找不到那把叫'家'的钥匙——” 郑在俊把音量往上推了一格。 “没关系,那就继续走吧。在世界颠倒之前,在路灯熄灭之前——” “把流浪,当成我的Way Back Home。” 录音间外面安静了几秒。 郑在俊把最后那段波形拉大,看了一眼振幅的走势。 白时温推门出来。 “怎么样?” “副歌过了。” 郑在俊竖起两根手指: “但主歌第二段要重录。'把晚安说给路边的流浪猫听'那句,你唱得太好了。” 白时温的眉头动了一下: “'太好了'是什么意思?” “意思是你在表演。” 郑在俊往前坐了坐: “那句词的画面是一个人蹲在路边跟流浪猫说话。这个人已经累到开始跟猫道晚安了,他不会还有多余的情绪去把这句话唱得动听。你刚才唱的时候,声音太漂亮了,气息太匀了。” 这个评价很有意思。 刚才录叠词的时候,问题是白时温的声线“不够轻巧”; 现在录叙事段落,问题变成了他唱得“太好了”。 前一个是音色的天然局限。 后一个是职业习惯在作祟。 他演了十几年戏。 在镜头前,每一个呼吸、每一个停顿、每一次声音的起伏都是经过设计的。 这种设计能力是他的武器,但在话筒前面,这把武器有时候太锋利了。 白时温点了下头。 转身进去,重新站到话筒前。 一遍过后。 “……” “白老板。” “嗯。” “你嗓子条件比我预期的好。音准不用修,气息够稳,音色有辨识度。放在偶像歌手里算上游。” 白时温在录音间里没接话,等他说完。 “但你最有意思的地方不在嗓子。” 郑在俊把椅子转回来,面对亚克力板那边的白时温: “别人唱歌是在唱旋律,你唱歌是在讲画面。你知道每一句话该是什么温度,该在什么地方轻下来,该在什么地方毛糙一点。这个东西比音域宽两个八度值钱。” “但你的毛病也在这儿。你太会设计了。有些地方你要是能忘掉自己是个演员,就让嗓子自己说话,出来的东西会更对。” 白时温把耳机摘下来,挂在话筒架上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