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这不是抢吗?”白恩雅的声音拔高了半截。 “是流量杠杆。” 郑在俊耸了耸肩: “白老板的歌乘上他的名字,等于乘上了一个全球级的放大器。四十个点是这台放大器的使用费。” 白时温一直没说话。 等他解释完,才问: “这个挂名分成的比例,行业标准是多少?” “通常不会超过二十个点。二八或者一五八五,是比较常见的区间。Bieber这边直接开四十个点,翻了一倍。” “试探性报价?” “大概率是。” 白时温点了下头,追问: “有没有什么差不多量级的歌手?我是说,跟比伯同赛道、对这种曲风也有需求的。” 郑在俊靠回椅背,想了想。 “Shawn Mendes。” 白恩雅抬头。 这个名字她认识。 加拿大人,今年十五岁,在Vine上翻唱走红,几个月前刚被小岛唱片签下来。长得又高又帅,弹着吉他唱情歌,全北美的小女生都在尖叫。 “萌德?” “对,Mendes现在是全行业公认的'下一个Bieber'。同样的加拿大人,同样的少年成名,同样的社交媒体起家。不同的是,Bieber这两年负面缠身,人设崩了大半,Mendes正好填补了那个'干净男孩'的市场空缺。” 郑在俊停了一下: “更关键的是,两个人的音乐厂牌有直接竞争关系。如果比伯不接受合理价格,这首歌给Mendes也不是不行。十五岁的新人,出道专辑需要一首定义性的单曲来打开局面,Tropical House对他来说也许比对Bieber更合适。” 白时温沉默了大概十秒,然后指了指屏幕上邮件的第一条: “这个价格,你接受吗?” 郑在俊摇了摇头: “不接受。” 他没有犹豫,回答得很干脆。 “上次跟白老板合作《Way Back Home》,那是雇佣关系。你出钱,我出活,版权全归你,银货两讫。我认这个模式,因为那时候咱们刚合作。” 他把椅子往前推了一点。 “但这首不一样。” 郑在俊抬起手,指了指屏幕上“Justin Bieber”那几个字母。 “那可是比伯,光是Spotify的流媒体播放就是天文数字。三万美金买断我的制作?我得蠢成什么样才会答应。” 白时温点了下头。 意料之中。 没有哪个清醒的独立制作人会在这种量级的合作里选择一锤子买卖。 三万美金是一笔不错的现金,但跟这首歌未来可能产生的长尾收益比起来,连零头都算不上。 “你想要多少?” “分成。” 郑在俊伸出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: “母带版权的百分之四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