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公诉方,请你方继续表述。” 王巍闻言。 这才深吸一口气,浇灭胸腔中那股燃烧的怒火,重新看向手里的文件,继续道: “上述,是王强第一个,疑似存有‘主动’的行为。” “而接下来,被告人王强,完全构成《刑法》第234‘故意伤害罪!’” 说着。 王巍顿了顿,将被徐德打断的后半句话重新放出。 “在被告人王强,将被害人推下车后。” “被害人李二牛倒地,随后才将李家村村民‘李春华’手中凶器、镰刀夺走。” “旋即,王强与之缠斗在一起,最终致使被害人李二牛身亡。” 话落。 他顿了顿,忽的话锋一转,将其中的刺挑了出来。 “请注意!” “发生这一系列事情,从李二牛倒地到夺刀,足足有近半分钟的空白时间!” “在这半分钟,长达三十秒的时间内。” “王强的背后空无一人,没有人阻拦,他完全可以上车进行躲避,将现场交由警方掌控,以此逃避紧急危险。” “警车内有数名警察留守,他只需后退一步便安然无忧。” 说着。 王巍双目沉沉,神情凛冽,透着不容置喙的威严,开口道: “但他却并未如此选择,并且选择,上前与李二牛缠斗在一起。” “最终,致使被害人李二牛死亡!” “联合警车内,疑似‘故意’行为的推搡,我方认为......” “被告人王强情绪激动,主观存有‘故意’态度,其行为已构成《刑法》第234‘故意伤害罪!’” “同时,对方所作所为超出正当防卫范畴。” “情节,完全与《刑法》第20条‘防卫过当’符合!” 此话落下..... 现场瞬间哗然一片。 理论充足,辩点刁钻,有理有据,逻辑可谓十分缜密。 “公诉方这次有备而来啊...” “确实,就上面说的这些东西,近乎能将罪给钉死。” “三十秒的空白期啊,普通人够跑二百多米,博尔特来了能跑三百米,坐车甚至能跑近七百米......” “但被告却继续与之缠斗...这能从什么角度反驳?” 听审席中。 众人属实是忍不住了,纷纷开口低声交流,眉头锁住呢喃着。 被告人席位。 那张冰冷的椅子上,王强低着头,双手紧攥,那干瘪的手被捏的发白,此时呼吸逐渐焦灼。 第(2/3)页